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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与音乐、理想和爱情有关,其中的人与事亦真亦幻、荒诞而真实;构思很奇特,甚至很古怪;叙述上很沉着,还有点儿冷酷;主题是含混的,藏在文字的苍茫中,令人难以破解。
作者将根本不可能汇合与重叠的时间与空间,巧妙地组织在了一起:那些苏格拉底与老子式的思索,居然在灾个荒诞不经的世界得到了落实与揭示。
作品的第一个句子:永远无法摆脱感伤情绪的困扰,这可能是我们的致命伤。
五岁的某一天上午,我是这副模样:艳阳之下,肥白的小胖子,将一只电视机纸箱子套在身上,把自己想象成了一辆坦克,嘴里砰砰有声,在大院的林荫道上开动。已经过二十多年了,我不时幻觉自己仍然是那模样。一颗稚嫩的、充满个人英雄主义的心,比任何东西都有资格成为人所追求的理想。
石一枫,男,1979年出生在北京,现居北京,1988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2005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1996年开始发表作品,以后断断续续地写作,现为北京某出版社编辑。
1.出事
2.琴声
3.铲仇
4.奇遇
5.迷恋
6.理想
7.神秘
8.传记
9.魔手
10.寻找
11.钟声
12.逆光
13.归来
14.摇摆
15.梦场
16.羽毛
17.潜入
18.夜袭
19.远行
20.消失
21.真相
22.换魂
23.相守
3:铲仇
那天晚上有惊无险,却也白忙活了。单个的音箱根本卖不出去,使用“博士”音响的人很少,大多是有钱的发烧友,他们只买配成套的。我和张彻把音箱装在一个“日立”牌电视箱子里,鬼鬼祟祟地在师范大学附近的旧货市场里溜了半天,也没找到买主。一个小贩看出我们饥肠辘辘,便提出用两盒盒饭交换,我们想起昨夜两条仓皇走狗的冒险,愤愤地拒绝了他。那小贩也许是为我们的气节感动,也许是买多了盒饭无法处理,便将盒饭送给了我们。
我们登时气焰全消,卑躬屈膝地接过饭来,放在电视箱子上蹲着大嚼。对于饿坏了的人来说,一顿饭固然能带来无与伦比的享受,但更会加剧对饿着肚子的将来的恐惧。吃完由西葫芦、土豆丝、焦溜丸子组成的盒饭之后,我们更加迫切地意识到钱的可贵。
“钱难挣,屎难吃。”我感叹道。
“我们还有勤劳的双手。”张彻绝望地打着饱嗝说。
“遍地都是勤劳的双手,勤劳的双手过剩了……”
“重操旧业,重操旧业。”
回到筒子楼,我上楼去弹琴,张彻耷拉着眉毛把音箱放进地下室:“只能留作纪念了,证明昨天不是屎壳郎碰上拉稀的——白跑一趟。”
我愤懑地在琴键上挥舞手指,弹奏德沃夏克的《斯拉夫舞曲》。德沃夏克是东欧作曲家中惟一开朗乐观的人,长相酷似新疆财主“巴依老爷”。我衣带渐宽,弹起这位胖子的作品未免力不从心,不一会儿便放慢了节奏,陷入呆滞之中。
张彻噔噔噔地跑上楼,对我重复了一遍:“重操旧业,重操旧业。”
对于铲仇这个工作,我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兴趣。倒不是受到“冤冤相报何时了”的传统思想的影响,而是感到照着人家天灵盖猛敲一下就逃跑这种行为过于荒诞。其实细想起来,那样敲天灵盖倒也拥有某种艺术的美感,就像柴可夫斯基所言,不合谐音也是值得歌颂的。但是我本身已经是一个不合谐音,再去制造新的不合谐音,未免失去了“不合谐音”应有的价值。
当然,如果世界上只剩下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全然没有减七和弦的存在,也情理不容。
张彻倒是对敲天灵盖这一行为情有独钟,说起来好像在夏威夷海滩上打西瓜一样。他威逼利诱,再三宣扬良心无用论。我表示这不是良心的事儿。他说那不更简单了,说干就干。
毕竟不能就这样弹着琴饿死,只能说干就干。张彻的行动计划是:主动出门拉生意。所谓拉生意,就是我先头戴连裤袜,手持一块砖头,躲在暗处,看到哪位仁兄落单,便突然杀出,飞起一砖,将其拍倒就跑;被拍那位正在堵鼻血的空儿,张彻就过去问人家需不需要铲仇。对方想必会心存疑虑,表示不知道是谁拍的砖,他便可以拿起砖头给人家看,砖头上早已写好了字:此路是我开,此砖是我拍,你要不服气,请找某某来。某某可以是张三,也可以是李四,总之随便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就可以。接到定金之后,张彻再拿出看家本领,飞车击之即可。此举还有反间计的效果,能够造成互不相识的两个家伙结仇,他们都挨过打,一旦见面必然还要拼命,无论谁赢谁输,我们都还有一次生意可做。
但实际执行起来却远不是那么回事。那天下午,我躲在理科实验室外的拐角处,头上戴着一只捡来的“浪沙”牌丝袜,蒙住脸部,等待过往行人。这条路甚是僻静,除了成天泡实验室的家伙买饭之外很少有人走。我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听见拐角外有脚步声。我也不及多想,一个箭步冲将出去,也没看清对方,抡起砖头就扔。谁想到砖头飞出去,砰的一声,对方却没倒,再定睛一看,却见到一个身高一米九五、体重一百公斤的壮汉正搓着胸部看着我。那一下拍到他的胸上去了,而他大概是一位肌肉爱好者,壮得像头公牛,看到情形不对,立刻隆起两块小山一般的胸肌,生生将砖头夹在了中间。
“变态,变态!”肌肉男身边一位发育得像初中生的女孩看到我的丝袜,立刻叫了起来。
“我×,你丫活腻歪了?”肌肉男“波”地松开胸肌,砖头随即落到地上,摔成两半。
我腿一哆嗦,想跑也跑不了,生生让他给揪住,拽离了地面。肌肉男一手卡住我的下巴,一手抓住我的衣领,上下两只手朝相反的方向用力,我的脖子立刻咔咔地响起来。看来他是想把我的颈骨拽断,那样的话,脑袋和躯干只连着一层皮,岂不变成一个流星锤?我正在翻白眼、淌口水,幸亏张彻赶了过来。他一看,需要铲仇服务的却是我,哭笑不得,只好一跳两尺高,一链子锁砸到那家伙的天灵盖上。也幸亏人的脑袋顶是没法练出肌肉来的,任他是个肌肉男,也只好手舞足蹈,仰面而倒。
旁边那个女孩一看我们胜利了,立刻联想到变态应做的种种行为,她捂着胸口蹲到地上:“不要!不要!饶了我吧!”
“我还懒得要你呢。”张彻心灰意冷地说,拉着我就跑。
“没想到你这么没用。”他摇头叹息地说。
“废话,你没看那家伙有多壮么。”我辩解。
两天以后,我听说被我把名字写在砖头上的那个家伙遭了厄运。那家伙是我的上铺,特别爱好花样翻新地手淫,每晚都搞得床晃晃悠悠,我睡在下面像坐船。肌肉男把他捆成一个肉粽,吊在上铺床架子上用皮带打。一边打,一边逼问他为什么搞暗算。他当然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但被打得身上的道子比老虎都多,熬不住了,只好违心招了,说自己嫉妒肌肉。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敢再向那位手淫狂拉生意,因为肌肉男的架势实在可怕,上次打中他的天灵盖,纯属侥幸。我对张彻说:
“你看,你也了吧。”
“这个计划确实不适用于男性。”张彻说,“不过那天那个小妮子给了我一个启发,你能不能找女性下手?女的你总对付得了吧。不一定拍板砖,猥亵一下就可以。”
“能不能别提这事儿了?”
“财色双收你都不乐意?耍流氓还赚钱,多好的工作。”“我还是自己找辙吧。”
23:相守
当人生乏味透顶之时,崩溃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我的浮华生活又持续了两年,但过起来只像一天。早上,我穿着同样风格的衣服,开着万变不离其宗的豪华汽车,到公司大楼的顶层开会,会议主旨只有一个:如何让更多的女性购买我们的卫生巾、洗发水和化妆品?中午吃工作餐,晚上去夜总会和酒吧。周末去打一次高尔夫球,每个月洗一次牙。五年如一日。我不知道那些大腹便便、头发花白的外国老板们是如何忍受下来的,他们可是二十年如一日、三十年如一日。
到了第二年的下半年,我看到办公桌就想吐,看到电脑屏幕就想吐,看到高尔夫球场就想吐。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的时候,我一根接一根地点燃“三五”牌香烟,也不抽,一动不动地看着水晶烟灰缸发呆。假如没人敲门的话,这样就能打发掉一个上午。
有一天,我拒绝了和客户吃饭的安排,态度之强硬让外国老板惊诧不已,他们既保持着距离又表示关切,问我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我痛经啦,行不行?”
他们耸了耸肩。第二天,我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盒治疗痔疮的贴剂。这种行为让我恶心到了极点。
我成天灰头土脸,头发两个月也不理,裤子像五毛钱一包的卫生纸一样全是皱褶。但外国老板们对此并不在意,因为我经手的生意,不管是我如何心不在焉漏洞百出,都能很赚一笔。他们愈发将我的表现视为天才。
而在这两年里,尹红患上了抑郁症。最长六个月不和她说一句话的态度,让她明白我根本就没在意过她。她把自己关在琴房里,没日没夜地拉莫扎特和门德尔松,而那些音乐我根本听不懂,只觉得恶心。除了拉琴,她惟一的爱好就是疯狂地购买乐器,每当琴声戛然而止,她就会开上宝马745轿车,蓬头垢面地冲向乐器商店,看到什么买什么。后院的空地上已经堆满了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圆号、巴松,甚至还有一部特别制作的管风琴和早已绝迹的羽管风琴。那些乐器在空地上历经风吹日晒,也没人来护理,很快就裂缝的裂缝、生锈的生锈。隔着玻璃看着乐器们默默无闻地死去,尹红拉着维也纳的小提琴曲,脸上露出残酷的笑。
最终让我决定走上绝路的是一次刺杀事件。刺杀的目标是我,实施刺杀的则是一个和我一同进入公司的同事。他也三十不到,是个满脸疲倦的男人。几年以来,他一直在公司金字塔的塔基部分徘徊,而塔尖距离他那么遥远,这让他感到了无法忍受的压力。他憎恶朝九晚五、周末无偿加班、脸上必须面带微笑露出一嘴好牙的生活,又对我的青云直上愤恨不已,于是有一天,他尾随我进了电梯,忽然用一柄瑞士匕首刺向了我。
我只看到他的眼睛像死鱼一样无限膨胀,来不及躲闪,便顺势将手一抬,抓住了他的刀刃。当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其他人看到我手里攥着刀刃,裤腿上全是血迹,面无表情地和那个男人对视。
保安立刻冲上来抓住了他,一个外国老板跑过来问我怎么样,我像机器人一样松开手,让匕首落到地上,什么也没说,就进了办公室。让我奇怪的是,我的手一点也感觉不到疼,只有血在汩汩涌出。曾几何时,这只手上发出过耀眼的蓝光。用没有包扎的伤手点燃一颗烟之后,我下定了决心。我把香烟摁灭在血泊里,插着兜出了门。
我从公司出来,开了三个小时的车,来到一个地下批发市场。那里有私自出售的枪支。摊贩们看到我身上的血迹,都不敢与我搭讪。我一言不发地在市场里转了一圈,不久便有一个穿着皮夹克的汉子跟上来问我要不要枪。
我给了他身上的全部现款,买了一把六四式自动手枪和十发子弹。子弹是他硬要送给我的,照我的意思,一发足矣。
买到枪以后,我把车开到几里以外的山脚下,走到车外点上一颗烟,把一颗子弹放进弹夹,试了试保险栓,又把其他九颗子弹全扔了。还是把新枪,想必是从部队里偷出来的。把烟头丢到地上之后,我向自己的太阳穴开了枪。
用枪打穿脑袋的感觉,大概人类的历史里尚无记录。这说明这种自杀方式的成功率极其高,从未失败过。我自己的猜想,应该是眼前猛然变红,然后一片漆黑,堕入没有时间流动的深渊之中。但事实并不如此。
我明明听到了枪响,并清晰地感到了子弹穿过脑颅的速度,我想我的脑袋是被打爆了。但眼前白光一闪,我又睁开了眼,依然看到了宝马745轿车、脚下的杂草和不远处的荒山。九颗子弹还散落在地上,我的脚下还多了一个弹壳。看来子弹不是臭子,那么是没打中?我摸了摸额头,那里赫然有一个大洞。我弯下腰,在反光镜上照了照,太阳穴上确实有一个大洞,但没有血流出来,只有呼呼漏风的弹孔。
我打中了自己,但没有死。正在纳闷间,拉赫玛尼诺夫出现了。事隔五年后,他又来到了我面前,依然穿着厚呢子大衣和亚麻布衬衫,长着半秃顶和神经质的眼睛,眼袋很大。
“这是怎么回事?”我指着自己的弹孔问他。
“现在你应该知道你是什么人了吧?”他说。
“什么意思?”
“这我早就想告诉你,但出于观察的目的,没有直说。”他从我的口袋里掏出香烟,抽了一颗说, “实际上你也不是地球人。”“我是一外星人?”我问。
“和我一样。”他说, “确切地说,你应该是外星人在地球上的后代,你的祖先生下了你,就离开了地球,回到了故乡。你从小和地球人一起长大,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对于我们来说,你倒是一个值得研究的个案,我们想知道一个外星人如果真正过起地球人的生活,会是何种结果。”
“现在明白了吧?”我又指着自己的弹孔说。
“明白了。你这种摇摆人注定将飘离在世界之外。”他说, “真正融人生活的努力失败了。”
“那么我现在究竟死了没有?”我说。
“当然没有,子弹打不死外星人,只有魔手才能。”他说。
“那九双魔手呢,你把它们都送走了?”
“放到了历史上的各个时代中,除了这个时代的那双,全都成就了辉煌的艺术家。” 。
“这个时代的那双也同样。张彻是一个称职的艺术家。”
“也可以这样说。”
我也点上一颗烟,抽的时候怀疑烟雾从弹孔里冒了出来: “那么我现在该干什么?”
“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拉赫玛尼诺夫说, “你作为地球人的生涯已经结束了。依照我的建议,你可以回外星去,那儿是你的故乡。我可以给你配一双魔手——”
“我不要。我对当钢琴师没兴趣。”我说, “我也不回去。你应该知道我想要什么。那个被动物带走的女孩在哪儿你知道吧?我想要去找她。她到哪儿我就到哪儿,我们可以不返回人间,不干扰人类的生活,我也可以和动物们生活在一起。这样动物们也就不会干涉我们了吧?”
“你可以去,没问题。”拉赫玛尼诺夫说, “假如有可能的话,我也回去找安琳,可她已经死了。外星人爱上动物异乡人,这似乎是我们在地球上的宿命。”
“那么她在哪儿?还是人形么?是否已经变回了动物?”
“有没有被变成动物,这我不知道。但她回到动物中后,完全无法和动物们融合在一起,她已经有了一颗人类的心。这颗心是你给她的,她因为你而无法恢复成动物。她向动物们要求,把她独自一人流放在西北的沙漠,就这样默默老去。动物答应了她的要求。”
“那地方在哪儿?”
“塔里木盆地向东五百公里左右,那儿从来没有人去过。”
“那好,”我打开宝马745的车门,“我走了。”
“再会。”拉赫玛尼诺夫说。
“再会。”
我将宝马745开回别墅区,停进车库,又开出那辆六汽缸的波罗乃兹汽车。回到院子里,我向琴房看了一眼,尹红还在拉琴,她和我只隔着一道玻璃。她看见我头上的弹孔,没有丝毫惊异的表情,我进而明白,她已经看不见我了。我已经恢复成了外星人,只要不想,就可以不被常人发现。但我听到了她的琴声,是门德尔松小提琴协奏曲,曲调优美,清澈动听。在重新拥有音乐感觉之后,我听到的第一段乐曲竟然是尹红拉的。这是我第一次对她产生温情。
我开动波罗乃兹,很长时间没开,它依然动力充沛,打开音响,传出了让人干劲十足的甲壳虫乐曲。我上路了。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穿越了七个省区,沿着黄河走了两干公里,又向北挺进。一路上我没有吃饭,也没有睡觉,但一点也不累。路过零星散落的商店时,我就用T恤衫缠住脑袋,进去买烟和大瓶装的白酒,汽车需要加油或者检修时,我抽着烟向西北眺望。
到达拉赫玛尼诺夫所说的那片戈壁时,是一天傍晚。波罗乃兹汽车在碎石路上颠簸,四下连一棵树也没有。此时我已经几天没有见到过一个人了。
夕阳降临了隔壁,我望着遥远的天际,看到晚霞红得像血一样。这样的景色,我曾在几年前见过,当时我正第一次为动物般的女孩弹琴。柔和的红光笼罩着戈壁,就连酷热的风也凉爽了起来,仿佛听到天空正在小声低吟。我放慢了车速,时间凝固成了固态,这一画面像从创世之初就存在,直到地老天荒也不会更改:我在晚霞如血的傍晚奔向动物般的女孩。
地形终于有了变化,戈壁上突起一个小山,山完全由岩石构成,上面也没有一草一木。我把车开到山脚下,往山上观望,看到一个人影正坐在峭壁边上,默默地眺望远方。
我下了车,慢慢向山上爬去,攀登到一半,看清楚那人影就是动物般的女孩。我没有出声,呼吸几乎停滞,丧失了意识,如同梦游一般往上爬。几分钟后,我来到了她身后。她的头发被风吹起,飘飘欲飞,侧面的脸庞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金光。
我站在她身后,没有出声,顺着她的方向,与她一起望了一会儿晚霞。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也一言不发,握住了我的手。
我们不知道这样握着手,握了多长时间。
她告诉我,离开人间的日子里,她与动物们在地球上不知疲倦地迁徙,去过水草丰美的热带沼泽,也到达过冰雪皑皑的高纬度平原。动物们尽力让她恢复本性,到了那时,她将自然从人形躯壳中脱离出去,永远成为一只动物。但它们没法阻止她的心思,也就是说,我留在了她心里,使她不能再走回头路。她和她妈妈一样,永远成了动物中的异类,它们只能让她独自一人住在戈壁上,与世隔绝,直到忘了我为止。
她说: “但我没法做到,本想永远呆在这里呢。”
“我曾经做到过忘了你,却没法忍受这个事实。”我告诉她, “就像生命必将结束一样,我必将找到你。”
“现在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我不是动物,也不是人,你也一样,不是钢琴师,也没法回到人的世界了。我们该去哪儿?”
“说是没处可去,但终归会有一个去处:世界的边缘——既在世界之中又在世界之外。”
“在世界之中又不与这个世界发生关系?”
“对,就咱们俩。”
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像隐身人一样穿行在世界之中。我们飞在天空,贴着地面游弋,但人们却无法看见。这就是世界的边缘,它不在天涯海角,却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不知道是否生命像我们一样,生活在这广阔的世界边缘。我相信一定有,但却看不到他们,就像他们同样看不到我们。我们在英国的地下室看到了吸毒垂死的张彻,静静地听过他用魔手弹奏约翰?列侬;在北京郊外的一个村庄里看到了老流氓和九个呆傻青年,破烂山已经卖掉,他们用非法获利生活在一起,相亲相爱。
在夜深人静时,我们更愿意潜入剧院或者音乐厅,我在钢琴上弹奏一曲柴可夫斯基或拉赫玛尼诺夫。虽然没有魔手,但她依然长久地听着,眼睛看着我,如千年古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