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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军属陈春梅的建房遭遇

来源:中国青年出版总社     作者:刘朱婴    2010年12月08日    字体:     浏览:1132

 对于陈春梅,家人关怀备至,因为她是唯一的女孩。尤其是在外当兵的大哥,一心想让妹妹好好学习,将来嫁个军人。后来,大哥的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但是,他没有想到,作为军属的妹妹竟然无法在老家建房。

婚后的陈春梅与丈夫两地分居,一个在塞外戍边卫国,一个在老家侍候父母。由于不够随军条件,陈春梅一直带着儿子住在娘家。为了让丈夫有个自己的家,她多次向当地政府提出建房申请,但均无回音。后来,她父亲决定在老宅基地上给女儿盖房。

2010年4月5日,镇“执法队”突然对陈春梅的在建房屋“强制拆除”,当场推倒砖墙,把陈春梅67岁的父亲砸得头破血流,昏倒在地。

惨剧发生以后,陈春梅的心里充满悲凉……

陈春梅为什么不能在家乡建房?“执法队”为何如此暴戾嚣张、草菅人命?死个人真的算不了什么吗?

 

江苏扬州:军属陈春梅的建房遭遇

● 刘朱婴

 

“大哥带我到军营……”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沙头镇五星村官北组有户陈姓人家,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女儿叫陈春梅。

陈春梅生于1978年农历三月,两个哥哥分别大她8岁和7岁。由于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年龄又最小,因此父母和哥哥都格外疼爱她。

“我一直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这辈子过得很不容易。”陈春梅有些激动,眼眶湿湿的。“那个时候,村里经常有人靠卖血维持生活。我妈妈也出去卖血,因为家里穷得连油盐都吃不上,还要养活三个孩子。我妈妈身体不好,有时候血不够,抽不出来,她急得直哭……”

陈春梅11岁那年,大哥应征入伍离开家乡,二哥也外出做木工活。想到两个儿子快到娶媳妇的年龄,尤其是老大,一旦退伍回来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做父亲的着急起来,看着世代居住的老房发愁。“在我们农村,弟兄越多,越害怕人家挑三拣四,嫌家境不好,没有房子,不肯把姑娘嫁过来。”陈春梅讲。有一天,父亲把她喊到身边,叫着她的小名说:“姑娘(女孩)不要读太多书,会写自己的名字就行了。”她明白父亲的意思,家里打算给两个哥哥起新房,无力供她读书。结果,考高中的时候,她放弃了,到一家鞋厂做了工人。

听说妹妹的情况,远在塞外服役的大哥心里很难受。

在陈春梅眼中,大哥是个非常好的兄长。“他在部队干得很出色,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入伍不久就考上军校,毕业以后提了干,后来从张家口调到天津。他从来不向家里要钱,反而把自己的工资寄给父母,帮助家里减轻负担。每次探亲,他总是对我说:‘你个子这么小,在农村种田很辛苦。大哥希望你好好学习,将来给你介绍个老实本分的军人……’”

陈春梅的大哥一直为妹妹的幸福着想。这一天终于让陈春梅等到了,大哥给家里打来电话,说替陈春梅在部队招待所里找到工作,叫她去上班。时年20岁的陈春梅喜出望外,立即打点行装赶到天津。“我去做服务员,一个月工资300元左右。后来,他又让我边上班边学习,说我文化太浅了,‘像你这样,人家谁看得上呀’。我知道,大哥没忘给我介绍对象的事,希望我多学习、多锻炼,这样才能配得上人家……”在大哥鼓励下,陈春梅捡起学业,到一所学校学习经济管理,苦读三年后拿到毕业证书。

大哥没有食言,见妹妹确实变化不小,十分高兴,就请战友帮她介绍对象。于是,陈春梅认识了一个从军校毕业的少尉排长,籍贯江苏泰兴。

这是一段美好的回忆。陈春梅的单位在天津,而男方的部队在张家口。“当时,他把照片和简历寄过来。因为大哥和大嫂刚刚完婚,没有顾上告诉我,我是无意中从他们床头发现的……”陈春梅于是知道了对方是江苏老乡。

利用一次出差机会,年轻军官到天津和陈春梅见面,双方一见钟情。

恋爱时间是在书信往来中度过的。“说是谈恋爱,但真正在一起的时候很少很少。”这让陈春梅体会到了解并嫁给一个军人多么不容易。2000年8月2日,他们两人在河北省万全县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书。陈春梅在张家口住下了,那是丈夫从部队家属楼里借的一间房。

怀孕期间,她辞掉工作回到娘家。“本来想把孩子生在扬州的,可是孕期反应很厉害,吃不下、睡不好,贫血缺钙,体重降到40公斤。”陈春梅的丈夫不放心,急忙把妻子接回张家口,同时把岳母也请去了。陈春梅说,大哥知道以后,特地交代妹夫:老太太身体不好,只能坐镇指挥。结果,陈春梅天天被丈夫细心呵护着,直到生下儿子。

她对丈夫心存感激。如今,她9岁的儿子好像也明白妈妈的心情,总是懂事地告诉别人:“我是在河北省万全县出生的。”儿子的话让陈春梅倍感欣慰。

“出嫁女无权建房!”

陈春梅保存着一张全家福照片,上面,两个英姿威武的军官格外显眼,一个是陈春梅的大哥,另一个则是她的丈夫。两个军官是陈家的骄傲。

陈春梅一直以军属为荣,但也有后悔的一瞬间……

大哥提干成亲后,考虑到自己已经在外面安家,就建议父母和弟弟住到新房里,把老房留给妹妹。当时,父亲已经替两个儿子把新房盖起来了,老二也娶了媳妇。

回忆这段情景时,陈春梅特别提到时任村长张恒富:“他平常总是为老百姓着想办事,对我家的情况非常了解。”听说陈家要把老房留给姑娘(女儿),张村长便建议陈春梅的父亲花60元钱手续费给老房办个房产证。“那个时候,我爸爸对社会发展形势估计不足,缺少法律知识,不懂房产证的重要性,一听说要交60元钱手续费,有点舍不得花。说:这是我家世代居住的老宅基地,不办房产证还能跑了?结果就一直没办房产证。”

后来发生的事情,让陈春梅的父亲亟不可待地要为老房办房产证。

由于不够随军条件,陈春梅带儿子回到娘家,和父母及二哥二嫂住在一起。“按照当地习俗,姑娘(女儿)出嫁以后,夫妻二人不能住在正房里。考虑到我丈夫要回来探亲,爸爸妈妈就想尽快把老房转给我,但要两个儿子同意才行,如果不同意,我就得向村、镇申请宅基地重新盖房。我大哥早就表态了,说做哥哥的应该照顾妹妹,把老房给妹妹他举双手赞成;二哥也同意。所以,爸爸觉得应该快点把老房的房产证办回来,既让我一家有个地方住,也不用再申请宅基地建房,不但可以为国家节约土地,还能防止乡亲们有意见,更不会使村干部为难。”

这个想法被村里采纳,村干部通知陈春梅赶快去丈夫老家泰兴开个无宅基地的证明回来。

陈春梅的丈夫18岁参军戌边,没有在老家申请过宅基地;他的两个弟弟已经成家,只有一块宅基地。所以,证明很快开了回来。随即,村干部绘制了陈家老房宅基地图纸,出具了村级办理房产证手续,让陈春梅的父亲带上申请报告和所有材料到镇政府办理有关事项。

陈春梅的父亲去了,然后回来了。但是过了好久,不见回音。

2007年7月8日,陈春梅的大哥给家乡镇政府主办房产证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陈家老房的房产证办理情况。对方说:“正在办理当中。”接着,对方告诉陈春梅大哥:“你们的村主任(后任)正好到我这来办事,我顺便问她一下。”很快,对方讲:“村主任说,你父亲已经为新房办了房产证,不能再为老房办房产证了!”

“爸爸听说以后,气得要死。因为办不来房产证,他们就无法把老房过户给我住。他认为,前几年村里通知办房产证,他没办,是因为他不懂。当时,办两个以上房产证的人家多的是。给他们办,凭什么不给我们办?再说,如果不能办或者不给办,你(村主任)可以讲清楚,何必搞两面三刀的把戏骗人?他还认为:我女婿是军官,女儿和外孙的户口都在本村,各项证明和手续齐全,符合申请建房条件,又不是违反原则办事,为什么不给办?他又气又急,始终想不通……”

由于长期和兄嫂住在一起,生活中免不了发生磕磕碰碰,陈春梅也越发觉得应该有个自己的家。既然老房的房产证办不下来,不能去住,她就寄望于申请宅基地盖房。

“本人陈春梅,沙头镇五星村官北组村民。丈夫因服兵役长年不在家乡,老家无他的宅基地。我带孩子至今和哥嫂住在一起,矛盾重重。请领导帮助解决宅基地问题,好让我和年幼的孩子有个安身之所,本人万分感谢。特此申请!”

像这样的报告,陈春梅写过很多次,给村里、镇里。她知道,申请宅基地建房要经过村集体、镇政府和国土部门同意。

有一次,陈春梅的儿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她赶到时,只见儿子脸色苍白,呕吐不止,老师让她迅速带儿子去医院。医生建议她给儿子做CT检查,她问多少钱,医生说大概300多元。她身上的钱没带够,就向别人借。晚上回家,听说她花了300多元钱,二哥有些急,说:“你钱多是吗?摔一跤有什么?世上就你一人生儿子啊?当个宝贝似的!”

“其实,二哥是为我好。他觉得我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花那么多钱看病,别说我,他都难以接受。但是,他说的句句都是让我不开心的话,我就跟他吵了起来。吵着吵着,二哥抓起一个凳子往我头上砸。我俩脾气都不好,谁都不让谁,凳子砸来砸去。我爸见状,也很生我的气,叫我二哥把我赶走,说我住在兄嫂家还嘴硬。妈妈没在家,我很无助,当时就伤心地哭了,恨自己为什么要找个当兵的,如果在老家找一个,有自己的家,就不会像这样。

“晚上,嫂子又跟我吵起来,说如果不是二哥让我住在家里,我能过安稳日子吗?我们吵得很凶,二哥想劝都劝不开。最后,二哥一怒之下甩拳打在我右眼上,当场把我打晕过去……”

陈春梅含泪说,女儿出嫁以后,不该长期住娘家。但是她无房,只能跟父母和二哥住一起。她也想过去丈夫老家泰兴,但丈夫家人口多,生活不富裕,她又不忍心给公公婆婆添麻烦。

“本来,我们兄妹关系不错。后来,从口角争执到大打出手,矛盾都是因为我住在家里引起的。如果说婆媳住一起天经地义,那么我长期住兄嫂家显然不合常理,而且一住就是10年……

“我也想过出去租房,哪怕只能放一张床,够我们母子起居。但妈妈不让,说家里有房住,还能让我出去租房吗?妈妈还说,她就我这么一个女儿,不能赶我走,让我和孩子到外面受罪……”

讲起这些事,陈春梅的眼圈红红的,既伤心又愧疚。

陈家申办老房房产证的事依旧无回音,一套完整的申办材料仍然放在镇里面;而陈春梅申请宅基地的事同样无回音,她父亲不知跑了多少趟,找村里、镇里,但都没用。有人提醒他:“谁办事不表示表示?哪能那么快给你办成呀?”他略有所悟,但很快回答说:“我家两个孩都是解放军,都是共产党(员)。有理说理,有法讲法,搞歪门邪道不是给他们丢脸吗?”

陈春梅后来终于讨到“说法”。她始终忘不了自己和村主任的一番对话——

村主任:“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不能和男孩享受同等待遇,没有权利再申请建房。户口留在家里的多了,如果全回来申请宅基地建房,难道我们都要给吗?”

陈春梅:“我和其他女人情况不一样。她们嫁的男人大多数在农村,都有宅基地和住房。而我丈夫是军人,在部队上。”

村主任:“这我管不着。姑娘嫁给谁就向谁要房子。你到你丈夫老家或者部队申请宅基地吧!”

陈春梅:“我男人18岁去当兵,老家哪来宅基地?不是已经开过证明送到你手上了吗?再说,哪条法律规定军人家属该向部队要宅基地?”

“死个人算什么!”

2010年3月29日,陈春梅的父亲忍无可忍,决定在老房后面给女儿建三间新房。“我知道基本农田不能盖房子,我只是在老宅基地上造房子,别人可能不会讲什么吧?”他说。这一天,老人备齐各种建筑材料,第二天开始打房基,第三天开始砌墙。

4月2日上午,镇执法队来人了,说接到举报电话,要陈家立即停止建房。

4月3日上午,镇执法队又来人了,还是那句话:“没有建房手续,说什么也不能盖房!”

陈春梅的父亲火了:“你们怎么不问青红皂白?建房手续不是我不办,是村乡(镇)推三阻四不给我办。我姑娘(女儿)是军属,她怎么一点优待都享受不到?”

陈春梅了解到,本村也有姑娘出嫁以后申请建房的,但申请起来的确很困难。在建房过程中,镇执法队也是左一趟右一趟地来人。最后,通过挨家挨户找村里人签名,证明这家人确实需要建房,然后把签名交给村、镇干部,这样才把房子盖成。这是村里的惯例,村干部也默认这种做法。

乡亲们也对陈春梅父亲说:“你们辛苦一趟吧,找组民签个字,请大家表决同意你们建房。”

“于是,我和爸爸、二哥就在那天晚上跑了一趟,好不容易把大家‘同意盖房’的签名拿回来了。心想,有了这份签名,执法队不会再来,即使再来,也不会太过分。因为他们也说:你们签一个村民同意建房书,我们就不来了。

“爸爸说:太阳又不是只照我一家,别人都是这样把房子盖起来的。他很相信村民签字,把它比作‘太阳’,希望能在‘阳光’下把房子盖起来。”

陈春梅和父母都没有想到,村民签字也不管用。清明节这天,悲剧发生了——

“中午的时候,执法队来砸房。我说:求求你们不要砸,明天保证停工。他们说不行,今天非砸不可。他们真的动手了,拿着铁钎去推墙。有个瓦工喊:不能推,她家老头在里面,别砸到他!执法队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人边推边说:砸死拉倒,死个人算什么!

“当我喊着爸爸跑过去时,砖墙已经倒了,他被砸得满脸是血,昏死过去。我和妈妈都吓哭了,央求执法队的人:你们快送他去医院吧,要出人命了!但是没人管。

“我边哭边对他们说:你们执法可以,但不能不顾人命啊!看到爸爸躺在地上纹丝不动,头上脸上都是血,妈妈像疯了一样抓住他们一个人大声喊:你们谁砸的带他去医院!那人把我妈妈推出去好远,还叫接着砸。我妈妈从地上爬起来去阻拦,他们揪住她就打。我妈妈一米五几的个子,哪是他们的对手啊。我放下爸爸去劝妈妈……”

打110以后,派出所警察来了。村民帮陈春梅把父亲抬进警车送往镇医院。很快,老人被转往江苏省武警总队医院救治。当天,CT检查报告出来,陈春梅的父亲被诊断为“脑梗死”。

陈春梅咽不下这口气。她认为,即使自己和家人做得不对,镇政府也不该暴力执法,置人的生命于不顾。她的大哥更是义愤填膺:“军属理应当模范,理解和支持家乡建设。但是,村、镇两级少数干部毫无法制观念,用土政策取代国家政策,有法不依,专横蛮干,蔑视人的生命,使军属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又怎能让军人安心戍边、保家卫国呢?扬州已经连续五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近年来又开展“法治扬州、平安扬州”建设,这种做法不但给古城扬州抹了黑,也让那些关心家乡、希望退役以后返回家乡、建设家乡的军人感到心寒。”

陈春梅的大哥说,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优抚对象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随军的现役军官、志愿兵的家属住房困难,家属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双职工待遇解决;家属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陈春梅符合这些基本条件,为何不给她办理宅基地建房手续呢?当地少数村、镇干部对国家的法律规定和优待政策置若罔闻,原因何在?

“我们一家两个军官同在高原保家卫国多年,没想到身在农村的亲属不但连最基本的居住问题都无法解决,还每天生活在无休止的担心和恐惧中,甚至连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恳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帮助妥善处理!”

采访附言

记者赶到扬州市邗江区后,不但见到陈春梅,还见到她的儿子和父亲。那天傍晚,陈春梅的父亲由孙女搀扶着,面颊颤抖,不停地问:“房产证什么时候给解决?还有被砸伤,房子倒了,怎么解决?”记者看到这位老人被砸时的现场照片:血流满面。陈春梅的儿子默默地陪伴妈妈和外公,这个9岁男孩正上小学,暑假以后该升四年级了,他和妈妈已经搬进在学校附近租下的房子里。与妈妈一起经历这样的事情,他显得比同龄孩子懂事、成熟。

记者注意到陈春梅在回忆镇“执法队”砸房时说的一句话:“那是个太阳高照的好天,一片晴朗。”她无法相信,朗朗晴空下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但愿噩梦不再,希望陈春梅一家的日子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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