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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人大代表与一部法律的诞生

来源:中国青年出版总社     作者:admin    2010年12月08日    字体:     浏览:1122

历时8年调查、走访、收集资料,连续6年提交议案,呼吁并促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诞生。作为规范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部国家大法,该法的出台对于从源头上保障我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此部法律的诞生,凝聚了一位两次患癌、高位截肢、拄着双拐的普通人大代表的心血—

一位人大代表与一部法律的诞生

●        鞠九江  张谷才  徐向林

自2006年1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施行三年多了,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吃到了“放心蔬菜”,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种植“放心蔬菜”,获得了可观的收益。为此笔者对历尽艰辛、四处奔走呼吁而促成这部法律诞生的江苏省射阳县重度残疾人姜德明进行了独家采访。

姜德明,今年56岁,中共党员,现任射阳县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系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初,当选为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农艺师。面前的他,翻阅着他向全国人大提交的一份份有关建议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面的议案草稿,触景生情,向笔者倾吐了他首倡及亲身经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的前前后后。

毒从口入,吃蔬菜等于吃农药

1997年初夏,时任射阳县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的姜德明陪客人在一家餐馆吃饭。同桌的人都知道他是搞农技推广的,纷纷问他:“现在吃什么菜才安全?”姜德明一时无言以对。交谈中,他了解到一些地方的农民种两块地,一块施农家肥,生长的蔬菜留给自家人吃,一块施化肥农药,长出的蔬菜专门用于销售。事后,他查实此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之后发生的事情更让他触目惊心。

1998年6月15日,姜德明中午下班回家,刚好碰到爱人嵇惠芳从菜市场回来,妻子拎着一篮黄瓜喜滋滋地告诉他:“你看这黄瓜有多鲜嫩,便宜哩,一篮子才两块钱!”

姜德明看看黄瓜,也觉得价廉物美,不由得夸赞起来。他是重度残疾人。1989年在射阳县盘湾镇担任副镇长时,不幸罹患骨癌,造成高位截瘫,虽然保住了一条命,却被截去了左腿。这些年,他一直与拐杖为伍。祸不单行,1994年6月,他又患了转移性肺癌,被切除了一个中肺叶后,才又一次死里逃生。两次大病花光了全部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家中经济十分拮据。嵇惠芳非常节俭,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用。

大病初愈后,姜德明调到县农技推广中心担任副主任,他克服身体上的种种不适,兢兢业业地扑在工作上,在农业技术推广战线作出了骄人的业绩,先后完成农业试验推广课题30项,荣获各级科技成果奖12项,发表“三农”方面的论文80余篇,出版农技专著3部。1997年5月14日,中组部、中宣部、农业部、江苏省委等6家单位联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姜德明事迹报告会”。报告前,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温家宝亲切接见了姜德明,鼓励他:“要坚强,与病魔顽强抗争,做好农技推广工作,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1998年初,姜德明光荣地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当天,嵇惠芳把黄瓜放进水池浸泡后,忍不住拿起一根就吃。谁知,黄瓜吃下去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出现了腹痛、恶心等症状。姜德明急忙把近乎虚脱的妻子送到医院救治,诊治结果是:食物中毒!

姜德明不由得怔住了,自己是农业专家,吃什么,怎么吃,还不知道呀?黄瓜是相对安全的瓜果类蔬菜,通常用药不多,怎么会有毒呢?看着妻子痛苦的表情,他猛然醒悟:现在,有些菜农偏爱使用有机磷剧毒农药……

农产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过去人们只注意提高农作物产量,满足于吃饱,想不到“毒蔬菜”已横行到这样的地步。

切肤之痛,让姜德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为了摸清情况,他随即拄着双拐到城郊调查。他来到一户他经常联系的菜农家,正看到那个菜农将新采的青豇豆放到澡盆里浸泡。“这青豇豆,采下来就可以到市场卖了,为啥还要浸泡呢?”姜德明一本正经地问道。

那个菜农见专家说起“外行话”,也不对他隐瞒,笑了笑说:“姜主任,你有所不知,刚采下来的青豇豆有虫子,卖相不好。我用农药浸泡一下,把虫子逼出来,就好卖多了。”

姜德明目瞪口呆,万般担忧地问:“用农药一浸泡,农药渗透进去,吃的人岂不等于在吃农药?”

菜农叹了一口气:“那我也没办法,又不是我一家这样弄;我不弄的话,菜就卖不掉,就赚不到钱啊。”

果然,姜德明在调查其他菜农时,也发现不少农户往生长的蔬菜上喷洒高毒性农药,特别是夏秋季的叶菜类蔬菜,每隔几天就要喷洒一次农药;即使地下生长的马铃薯、花生,在播种时也在用剧毒的甲拌磷和呋喃丹……所见所闻,他悟出了“毒从口入”的结论。

雄心壮志,我要给蔬菜“戒戒毒”

连续几天的走访奔波,姜德明心里像压着一块巨石,几乎喘不过气来,他百思不得其解,怎么没有相关执法部门出面干预、制止“毒蔬菜”的产生呢?

1998年8月初的一天上午,姜德明先后来到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执法部门,想请他们出面干预,给蔬菜“戒戒毒”,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十分为难地摇摇头:“你的建议是不错,但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严禁生产、使用高毒农药,没有执法依据,我们没有办法禁止啊!”看到姜德明失望的表情,工商局的一位年青同志提醒他说:“老姜,你是全国人大代表,要是建议全国人大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不光我们射阳的问题解决了,就是全国的‘毒蔬菜’也能有效地制止了。”

姜德明眼前一亮:对啊,自己身为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啊!

姜德明深知,一部法律的诞生,需要经过调研、论证、纳入立法程序、出台草案、征求意见、审议通过等多种程序,有时光修改稿就会在全国上下反复征求修改意见,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但为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他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克服困难,尽全力促成这部法律出台。

此后,姜德明投入紧张的调研、撰写议案等工作。他白天在外奔波走访,晚上伏案疾书,整理调研资料。为了使调研更细致、掌握的一手资料更翔实丰富,他除了调研本县的蔬菜生产情况外,还时常拄着双拐赶往邻近的县市调研。

一些菜农见一个素不相识的残疾人跑到他们的蔬菜地里四处转悠,还不时拔起一两根蔬菜放在鼻子底下嗅嗅,有时还掏出笔记本做记录,他们不乐意了,没有好气地问:“你是哪儿来的,凭什么来调查我们?”待姜德明说明来意后,他们的脸拉得更长:“人大代表?你这是帮我们还是害我们?不用农药,蔬菜长相能好?现在虫害严重,产量也减,你这哪是帮农民致富,分明是给我们出难题嘛……”

一次,姜德明通过一位朋友,约好到一户菜农家了解情况。他刚出发就下起了大雨。他急着赶路,又没带雨伞,浑身浇成了“落汤鸡”。途中,因拐杖打滑,他连摔几跤,被跌得鼻青脸肿,好不容易才赶到菜农家。

那菜农在得知姜德明的真实来意后,却把他往外推:“我还以为你是来推广农业新技术的,我是普通农民,不懂立不立法的事,我只知道自己种的地自己做主,从古到今,还没听说有法律限制农民种地的……”

身体力行,人大代表当起菜农

这样的闭门羹,姜德明经常碰上。他帮了农民一辈子,现在却常被人误会排挤,但他毫不气馁,仍然不辞辛苦四处奔走搞调研。在调研中,也有不少菜农十分支持他的想法,积极配合他的工作,还给他提了很多有益的建议。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研,姜德明搜集整理的各类资料达10多万字,光笔记本就用了10多本。

在1999年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姜德明提交的《关于蔬菜实行无害化生产的建议》,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座谈中,一些人大代表各抒己见,有些代表忧虑:“蔬菜实行无害化生产的建议很好,但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如果实施无害化生产,是否会影响到农民利益?如果产量低下来,菜价一定会上涨,势必也会增加城市居民的经济负担……”

这些发言,让姜德明再次深思:蔬菜的无害化生产,不光牵涉到广大农民,还牵涉到城市居民,法律是庄严神圣的,必须要顾及各阶层的利益。怎样兼顾城乡利益呢?他决定通过实践来尝试解开这一难题。“两会”归来后,他出人意料地向射阳县农科所承租了15亩土地,开始绿色“放心蔬菜”生产的探索。

当时姜德明已当选为射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身为全国人大代表、县人大的领导,他主动种地当“农民”,一时成为新鲜事。在种植绿色”放心蔬菜”时,肥料问题好解决,用豆饼、棉饼、猪粪、鸡粪等农家肥就行了;可不用农药,用什么来防虫治虫呢?姜德明想到了“罩网法”(用蚊帐防蚊叮人的原理)。他专门到生产窗纱的工厂里定制了比窗纱还要密的防虫网,将田地分块罩了起来。这一招还真灵,基本没有什么虫害,因此也就不需要用农药,而长出来的蔬菜不但口感好,而且放心、安全。

天道酬勤,一双铁拐在荒滩上终于开发出一片绿色。“放心蔬菜”种出来了,姜德明亲自到街头摆摊叫卖,两百多公斤蔬菜一早上就销售一空。一季蔬菜卖下来后,他细算了一笔账,虽然在防虫网、有机肥(农家肥)上投入了一些钱,但农药几乎没用;虽然种“放心蔬菜”用工多,但售价高一些。细算下来,种植绿色“放心蔬菜”,每亩收入与别的农户差不多。

经过这番实践,姜德明心里有了底,他开始积极向当地农民推广种植无公害蔬菜,农民们见有利可图,纷纷乐意接受。在他的宣传带动下,射阳县当年就建起了20多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2001年初全国“两会”上,姜德明率先提出了《关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议案虽然只有8000多字,却是姜德明收集了上千个有关“毒农产品”危害市场的案例后整理而成的;虽然议案中直接提到的数据只有几十个,但它们是姜德明拄着双拐一家一户调查研究后,从上万个数据中分析得出的。议案以力透纸背的文字,列举了用“甲醛”之类潜在致癌物漂白增韧的面粉,用硫磺熏制增白的银耳,掺入工业用石膏粉制成的豆制品,用避孕药催肥的黄鳝,用“甲醛”浸泡显得新鲜光亮的海参和鱿鱼,并针对“餐桌污染”开出了呵护全民健康标本兼治的三条硬“处方”。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关注,从而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根据他提交的议案,拿出了具体的意见:“目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制订一部综合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分必要,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应当抓紧其立法进度。”

梦寐以求,多年的夙愿终于实现

为加速立法进程,姜德明又开始了新的忙碌,他的调研领域和空间进一步拓宽,他经常结合出差或自费到各地进行调查考证。在调查中,他发现农副产品使用农药不光对蔬菜带来副作用,而且还给江河带来严重污染。我国农药年均使用量在50万吨左右,其中30%被农作物吸收,35万吨流入江河,进入食物链……所见所闻,让他更觉得肩上担子的沉重。

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2002年“两会”期间,姜德明在征求了相关专家意见,对议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充实后,又一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先后有41名代表在他的议案上签名,从而加重了议案的分量。

他在议案中这样写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指种养业的食用产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我保健意识的逐步增强,人们愈来愈重视饮食与健康的关系,农产品消费需求正向优质、营养、安全方向发展。然而,废水、废气、废渣排放量的急剧增加,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的大量使用,致使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目前,农产品污染严重,尤其是叶菜类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严重。更为严重的是,目前人祸远甚于天灾,人为造假掺“毒”日趋增多,如市场上出现的“毒大米”、“毒面粉”、“毒豆油”等等。“餐桌污染”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已是近年来困扰百姓日常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我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同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目的。研究表明:约50%的癌症与饮食因素有关,三分之一的癌症都是人们“吃”出来的。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是当务之急。

为尽快实现全国主要农产品和消费无公害,让“菜篮子”里的污染早日远离我们的餐桌,建议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月9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参加江苏代表团的讨论时,接见了姜德明,其后,温总理在他的议案上作了重要批示。3月13日,姜德明接到了国务院法制办明确答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正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3月19日,姜德明接到农业部办公厅农办案20021号文《对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姜德明代表建议的答复》:由我部负责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和草拟工作,现正征求各方面意见,争取早日将其送审稿报国务院。2004年2月24日,当姜德明拿着国家有关部门寄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时,他开心地笑了,他感慨自己多年的努力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成果。2004年3月9日,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栏目以《燃烧的生命》为题播出了姜德明捍卫农产品安全、推动人大立法的感人事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出台后,姜德明逐字逐句地反复推敲、修改,并于2006年全国人代会上第6次将自己的修改意见提交给全国人大。2006年4月29日,姜德明日思夜想的好消息从北京传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获此喜讯,他流下了激动的泪……为了促成这部新法的诞生,姜德明历时8年,调查走访、收集资料,连续6年提交议案。

与此同时,经过11年多的打拼,姜德明在射阳农科所、盐都西区及盐城经管学校等园区建立了共150亩的绿色“放心蔬菜”生产基地(自己种植自己销售),并在盐城市场设立“绿色‘放心蔬菜’直销窗口”10多个。他希望通过绿色“放心蔬菜“的示范、推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及的火种,播撒到千家万户。

激情满怀,亲历一部法律的诞生

姜德明有一个剪贴本,他剪贴了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过程的相关信息。每每翻看这些资料,他感到莫大的欣慰,他见证了这部法律诞生的全过程:

2001年3月3日,姜德明向全国人代会第一次领衔提交《关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3月4日,新华社播发通稿《姜德明:用法律防止“毒从口入”》,在全国引起反响;

2001年3月18日,农业部在南京召开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座谈会;4月,农业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2002年3月,国务院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列入立法计划;

2003年3月,农业部已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拟工作;

2003年7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一稿征求有关专家意见;

2003年10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稿送卫生部、质监总局等13个中央直属部门及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2003年12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送审稿递交国务院;

2005年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5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

2006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

2006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并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决定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千呼万唤终出台。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王超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制定过程中,姜德明等人大代表连续提交立法议案,对于推动立法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从2005年10月25日至2006年4月29日,在短短187天的时间内,全国人大3次启动立法程序,审议并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这在我国立法进程中前所未有。

姜德明说,过去我一直以为立法是很神圣的事,不是普通老百姓所能企及的。但是当上人大代表后,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体会到,法律保障的是百姓的利益,普通百姓同样可以参与其中,影响并推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我是人民的代表,我的身后站着成千上万支持我的人民群众,是他们给了我无穷的智慧和力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最初提交议案,到进入国家立法程序,并一步步走向实施,姜德明感慨万千。结束采访时,他动情地说:“我只是一个来自最基层的身患绝症的群众代表,却能够走进人民大会堂参与共商国事,向党和国家领导人诉说基层的心声,把基层群众的声音带给中央,引起中央重视,并转化为决策行为,制定出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国家大法,使我对我们国家的民主制度有了最真切的体验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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