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倪乃正
值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由南京青年作家李伶伶女士撰写的传记作品《他将战犯送上绞架——国际法院法官倪徽奥》,将适时地出版问世。作为传主的后人,与作者伉俪多次联系接触,详细地阅读了传记的书稿后,深为作者的工作所折服。我要说:
这本传记不是全传,作者把握了先父将近一个世纪的人生经历,抓住并记述了几个至关重要的阶段和环节,链接成传。这本传记印鉴了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法制变化,从没有完整的司法权到取消外国“领事裁判权”,从破除旧中国的六法观点 到新建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这本传记又突破了传主的一生没有离开一个“法”字,教法律,当律师,定法规,任法官。他曾两面派度参加国际审判。首次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危难之际受命,作为中国检察处的首席顾问前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权益,认真进行各种调查取证,依法据理,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及技巧,对血债累累的侵华元凶土肥原贤二及板垣征四郎,提出了强有力的控诉,使顽酋难逃法网,得以惩处。第二次是在改革开放后,经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莅任新中国的首任国际法院法官,任期9年,他严格以法律为依据,本着伸张正义和促进国际争端之和平解决的责任感,参与审理及法律咨询工作,以其公正客观的立场和谦和热诚的为人,博得与他共事及后任的其他国籍法官的尊崇。
这本传记是正传,理由有三。理由之一是作者严格尊重史实,不道听途说,不作演绎的推断。记得先父在世时,曾为某些描述东京审判的影视剧本、纪实文学等作品有悖史实而困扰不满,有些作品把施行英美法适用的“对质制”,演绎成“三堂会审”式的“纠问制”;有的作品把开庭公诉的精彩场面,演绎成全场鼓掌和叫好,形似我国古代公堂上的皂隶、衙役所为;更有甚者,将审判控诉诘问工作中的人物颠三倒四、张冠李戴,不一而足。为此先父拒绝“顾问”、“作序”及“提写书名”的邀约。他一再强调,我觉得既是“纪实文学”,就不应离开这个“实”字,因此就不应偏离事实真相,甚至可以任意增删更改。理由之二是李伶伶女士具有相当的法律知识,他持有律师资格证书,在立传写作过程中,能把常人难以理解的法律术语,准确而适当地予以表述。理由之三是作者的写作态度认真,为求证事实,修正补充,于今年五、六月中,两次来到酷热难耐的北京,深入细致地取材,令我深受感动。
由于李伶伶、王一心的勤奋与努力,传记真实地记述了先父一生的主要方面,也如实地反映了社会历史变迁的一个侧面,特此致谢并写此序。